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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往最忌谎报物种 第114节(1 / 2)

作者有话说:

第90章番外七夜(完结)◇

◎自欺欺人最可笑。◎

我叫七夜。

念起来,还有点那么文艺的意思是不是?

但你要知道我妈妈整个产期都没能见到我父亲一面,最后约定了预产期,最后一周还是没能等到,最后在夜晚生下我。

听起来就有点那么丁点变味了。

我始终认为妈妈对父亲是有些怨恨的,尽管她白日里总是装作风轻云淡,忙于公务。

爸爸妈妈是政治联姻,有点那么为了配对而配对的原始粗鄙,我始终不明白既然不相爱为何要强行在一起,权力?家族地位?那些虚幻的东西,在末日的大雾陆地上,被瓦解得一干二净。

多少国家是怎样悄无声息的湮灭在毒雾中了都不知道,残存的人却还固守着可悲的身份。

我不理解。

但更觉悲哀。

爸爸复姓上官,我不喜欢别人叫我的姓,面对一开始认识的陌生人,我也不愿意提我的姓。知情人总别有用心的笑着说,上官确是有那么一点儿绕口,让人联想到古旧玛丽苏小说里的主人公。

但我或许是把妈妈的哀愁也转移到了父亲身上?

谁知道呢?

只有一个人怎么叫我我都不会生气。

他的嗓音带着些微的沙哑,磁性而又带着低音炮,上官,呼吸卷舌,七夜,吐气於字,一呼吸间唇齿跳脱,唇角微微咧开,绽放出昙花一般幽深美丽的笑容。

我是怎么喜欢上钟阅的呢?

或许他是带我的教官?

或许是他无数次在毒雾中救起我?

或许只有他让我安心露出后背?

我想。

都不是。

其实我看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,没有其它原因,就因为他好看,人耽于色,我不否认我的直接和□□,荷尔蒙涌动处的情感,喜欢就是喜欢,没什么好否认的。

只是这种喜欢在后面日复一日的琐碎中加深。

直至我无法自拔。

喜欢,又不是非必须要在一起,对不对?

喜欢,又不是必须成为绊手绊脚的阻碍,对不对?

我喜欢月亮,难道我要把月亮摘回到家里吗?

我喜欢海,难道我就要溺弊在海里吗?

喜欢,难道就不能只要能陪伴就好了,能有付出的地方就好了,能渴慕着,也尽量的争取着,但真正到争取不了了的时候,也放手让他去飞。到他倦了,累了,老了,死了,还有一处港湾和我的存在吗?

只要我的心在哪,我的人就在哪,我认为这样是没错的。

如果有一天我的心飞了,我不喜欢你了,我也会离开的。

他不欠我。

是的。

我也不欠他。

其实。

在看见他那个废物一样的未婚妻时,说实话我是有过生气的,我不明白现在的世界都快不复存在了,还有人固守着指腹为婚,和血缘继承那一套,简直老掉牙了令人可笑。

可后来我明白了上述都是借口,就跟我细数与他相处过的细节来鉴定我跟他的情感一样可笑。

没有谁真能强迫到谁。

有些人为了爱可以去赴死。